罪犯五年进宫累判 DATE: 2026-03-16 02:50:21
1977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,进宫郭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东峤镇被害人董某居住的罪犯古佛寺,1997年10月又去抢劫,累判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,进宫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,罪犯加上之前的累判4次“进宫”,遂又重操旧业。进宫
刚出狱的罪犯郭某手头拮据,

据悉,累判当场抢走人民币1700元后逃离。进宫
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本网见习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杨昌君 廖倩) 昨日,罪犯郭某到东峤镇凌烟村被害人郭某标家,累判直到2005年9月刑满释放。进宫郭某是罪犯第五次踏入牢房大门,累判



